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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民眾請先詳細閱讀注意事項
※ 目前開放預約疫苗: 新冠疫苗 幼兒常規疫苗 M痘疫苗 流感疫苗 65歲以上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19-64歲IPD高風險對象請電洽合約院所)
新冠疫苗 - 注意事項
提供疫苗種類
  • 莫德納LP.8.1(第一階段65歲以上)
  • 莫德納LP.8.1(6個月以上~未滿6歲)
新冠疫苗注意事項

Moderna LP.8.1疫苗自114年10月1日提供接種。


新冠疫苗注意事項:

部分公費對象因本系統無法檢核身分及資格文件,故本系統僅提供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童及65歲以上民眾預約)(50-64歲成人將於114年11月1日開打前開放預約)。


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:

1、自114年10月1日起COVID-19疫苗實施對象為以下10類
第一階段(114年10月1日起)【須與前劑JN.1 COVID-19疫苗接種間隔12週(84天)以上】
(1)65歲以上長者
(2)55- 64歲原住民
(3)安養/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(4)孕婦
(5)滿 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,包括:
    A.高風險慢性病人
    B.BMI ≧30 者
    C.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    D.結核病
    E.失能(註1)
    F.精神疾病(註2)
    G.失智症患者
(6)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(7)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(8)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(9)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

註:1.失能包含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。
       2.精神疾病包含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。3.結核病、失能、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:由醫師評估。
(10)第二階段(114年11月1日起):50-64歲無高風險成人。


 

  1. 請確認您符合本次接種資格及與前劑JN.1 COVID-19疫苗接種間隔須達12週(84天)以上。前往接種請佩戴口罩,並攜帶健保卡、中華民國身分證/中華民國有效居留證(倘為其他公費對象,請攜帶對應佐證資料)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,若現場查驗不符合資格及接種間隔者,將無法接種。
  2. 近期曾確診為新冠肺炎感染者,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隔天起3個月(84天)後,再接續完成新冠疫苗接種,以延長疫苗保護力。
  3. 為利疫苗配送、並讓接種院所預留準備時間及核對名單,本系統不接受當日預約,每診次最後可預約時間為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,之後將不開放預約與取消,僅供查詢。
  4. 溫馨提醒:
    1. 平台的預約、取消及查詢規則如下:
      (1)預約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預約。
      (2)取消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取消。
      (3)查詢:接種日前皆可查詢。
    2. 國外接種WHO核發EUL之COVID-19疫苗,可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、原始疫苗接種證明,至就近衛生所完成國外接種紀錄補登錄,以利後續劑次接種條件判斷(但不納入COVID-19疫苗接種紀錄或證明)。
幼兒常規疫苗 - 注意事項
提供疫苗種類
  • 卡介苗
  • B型肝炎疫苗
  • 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、b型嗜血桿菌及不活化小兒麻痺五合一疫苗
  • 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
  • 水痘疫苗
  • 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
  • 日本腦炎疫苗
  • 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 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
  • A型肝炎疫苗(114年起)
幼兒常規疫苗注意事項

一、疫苗種類:(*活性減毒疫苗)

B型肝炎疫苗、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(13PCV)、白喉、破傷風、非細胞性百日咳、B型嗜血桿菌、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(五合一疫苗)、卡介苗(BCG)、麻疹、腮腺炎、德國麻疹混合疫苗(MMR)*水痘疫苗(Var)*、A型肝炎疫苗(114年1月1日起接種時程改為18個月及27個月接種)日本腦炎疫苗(活性減毒)*、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疫苗(四合一疫苗)

二、攜帶證件: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

三、收費方式:疫苗免費,但醫療院所會收取掛號費及其他醫療相關費用。

四、注意事項:

1. 請確認您幼兒是否符合接種資格及與前劑接種間隔,若現場查驗不符合接種資者,將無法接種

2.預約卡介苗接種,當日不可再預約其他種類疫苗。

3.除卡介苗外,當日最多可預約2種疫苗

4.活性減毒疫苗可同時接種,如不同時間接種最少要間隔28天(從接種日隔天起算至當日需為28天)

5.為利疫苗配送、並讓接種院所預留準備時間及核對名單,本系統不接受當日預約,每診次最後可預約時間為接種日前1日中午12點,之後將不開放預約與取消,僅供查詢

五、溫馨提醒:

1.平台的預約、取消及查詢規則如下:
   預約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預約。
   取消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取消。
   查詢:接種日前皆可查詢。

2.如有重複預約情形,建議致電至原預約院所取消預約。

六、幼兒常規疫苗相關資訊

1.幼兒公費常規疫苗接種適用對象參照表

2.我國現行兒童預防接種時程

3.各項預防接種間隔時間一覽表

4.各項幼兒常規疫苗建議施打時程及間隔

疫苗名稱

建議施打時程

B型肝炎疫苗

第一劑:出生24小時內
第二劑:出生滿1個月
第三劑:出生滿6個月
第一與二劑需間隔4週(28天)
第二與三劑需間隔5個月

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13PCV)

第一劑:出生滿2個月
第二劑:出生滿4個月
第三劑:出生滿12-15個月
第一與二劑需間隔2個月
第二與三劑需間隔8-11個月

白喉、破傷風、非細胞性百日咳、B型嗜血桿菌、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 (五合一疫苗)

第一劑:出生滿2個月
第二劑:出生滿4個月
第三劑:出生滿6個月
第四劑:出生滿18-21個月
第一與二劑需間隔2個月
第二與三劑需間隔2個月
第三與四劑需間隔12-15個月

卡介苗(BCG)

出生滿5~8個月

麻疹、腮腺炎、德國麻疹混合疫苗(MMR)

第一劑:出生滿12個月
第二劑:出生滿5歲至入國小前

水痘疫苗(Var)

出生滿12個月

A型肝炎疫苗

106年1月1日以後出生
第一劑:出生滿12-15個月
第二劑:出生滿18-21個月
兩劑需間隔6個月
114年1月1日起接種時間修改為
第一劑:出生滿18個月
第二劑:出生滿27個月

日本腦炎疫苗(活性減毒)

第一劑:出生滿15個月
第二劑:出生滿27個月
兩劑需間隔12個月

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(四合一疫苗)

出生滿5歲至入國小前

M痘疫苗 - 注意事項
提供疫苗種類
  • M痘
M痘疫苗注意事項

一、接種公費M痘疫苗對象:

  1. 11275日起,近1年內曾有高風險性行為者,例如:多重性伴侶、性交易服務者、於營業場所發生性行為者等。
  2. 過去曾罹患性病。
  3. 性接觸對象有上述任一情形者。

二、接種間隔與相關事項:

  1. 自112年5月16日起,若曾接種過1劑M痘疫苗,並至少間隔4週以上,即可接種第2劑M痘疫苗。請您前往醫療院所接種M痘疫苗時,攜帶預防接種紀錄卡(小黃卡)或出示健康存摺,提供醫療院所人員確認2劑疫苗的時間間隔。
  2. 若在國外接種過 1 劑M痘疫苗,則需先持國外接種紀錄,至衛生所完成第1劑補登作業,方可視為完成第1劑疫苗接種,並可預約接種第2劑疫苗(第1劑與第2劑接種時間需間隔至少4週)。
  3. 當完成補登及疫苗預約事宜,前往醫療院所接種疫苗時,需攜帶國外接種紀錄證明;提供醫療院所確認接種時間間隔至少達4週以上。由醫療院所確認已完成第1劑疫苗接種資料補登,始得提供第2劑疫苗接種服務。

三、收費方式:前往醫療院所接種公費M痘疫苗時,無需支付疫苗費用,但接種時醫療院所會收取掛號費。如果有同時處理您的其他疾病,則會依原醫療服務收取相關費用。

四、預約方式與相關事項:

  1. 可於本系統預約,亦可至合約醫療院所官網預約施打M痘疫苗
  2. 未滿18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到場或簽妥同意書供留存。

五、溫馨提醒:
       平台的預約、取消及查詢規則如下:
       1. 預約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預約。
       2. 取消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取消。
       3. 查詢:接種日前皆可查詢。

流感疫苗 - 注意事項
提供疫苗種類
  • 流感(第一階段65歲以上)
  • 流感(3歲以上~入國小前)
  • 流感(6個月以上~未滿3歲)
流感疫苗注意事項

部分公費對象因涉及身分及資格檢核,故本系統目前僅提供入學前幼兒及50歲以上成人預約(50-64歲成人將於114年11月1日開打前開放預約)。


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:

  1. 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,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為持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(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),並符合公費疫苗接種條件。
  2. 公費流感疫苗採「先到貨、先鋪貨、先使用」原則,疫苗廠牌將依對象採「隨機」安排方式提供,公費流感疫苗皆經審核核准,品質安全無虞,請安心接種,把握時機提升保護力。
     

一、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時程、對象及注意事項:

接種時程及對象:分2階段實施
1.第一階段:114年10月1日起
  (1)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。
  (2)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 1-3 年級學生。
  (3)65歲以上長者及55至64歲原住民。
  (4)具有潛在疾病者:高風險慢性病患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。
  (5)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
  (6)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。
  (7)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。
  (8)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。
  (9)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。
2.第二階段:114年11月1日起:50歲以上成人。

接種禁忌

  1. 已知對疫苗的成分有過敏者,不予接種。
  2. 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,不予接種。

注意事項

  1.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疾病者,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。
  2. 出生未滿6個月,因無使用效益及安全性等臨床資料,故不予接種。
  3. 先前接種本疫苗6週內曾發生Guillain-Barré 症候群(GBS)者,宜請醫師評估。
  4. 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,不予接種。
     

二、收費方式:

  1. 屬於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對象之民眾,前往醫療院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時,無需支付疫苗費用,但接種時醫療院所會收取掛號費。
  2. 非公費接種對象若經醫師評估無接種禁忌症,可自費接種流感疫苗,所需費用由各醫療院所自訂,請洽各醫療院所詢問。
     

三、預約方式與相關事項:

可於本系統預約,亦可洽詢各區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預約
 

四、溫馨提醒:
      平台的預約、取消及查詢規則如下: 
      1.預約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預約。 
      2.取消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取消。
      3.查詢:接種日前皆可查詢。 

65歲以上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19-64歲IPD高風險對象請電洽合約院所) - 注意事項
提供疫苗種類
  • 肺炎鏈球菌(PCV13)
65歲以上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19-64歲IPD高風險對象請電洽合約院所)注意事項

65歲以上肺炎鏈球菌(PCV13)及臺中市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-疫苗項目條件:

一、接種公費長者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對象為:

  1. 自112年10月2日起,符合疾病管制署公告第一階段:年滿65歲以上【以112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47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民眾;曾接種過PCV13(或PCV15)且間隔至少一年者,可接種1劑PPV23。
  2. 自112年11月27日起,符合疾病管制署公告第二階段:年滿65歲以上【以112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47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民眾;從未曾接種過PCV13(或PCV15)及PPV23者,可接種1劑PCV13。
  3. 自112年12月25日起,符合疾病管制署公告第三階段:年滿65歲以上【以112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47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民眾;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一年者,可接種1劑PCV13。
  4. 自114年3月10日起將19-64歲IPD高風險對象民眾,IPD高風險對象:脾臟功能缺損、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、人工耳植入、腦脊隨液滲漏、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

※ 註1:19-64歲IPD高風險對象民眾請電洽合約院所,院所名單

※ 註2:如為外籍人士,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效居留證。

二、接種臺中市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疫苗對象為:

  1. 設籍臺中市
  2. 從未接種過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之60-64歲台中市民。

【即以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介於60-64歲者,以113年為例,實施對象為民國49年至53年出生者】。

  1. 55-64歲原住民免透過本平台,可直接電洽衛生所預約(需有族籍證明)。
  2. 接種單位辦理接種前,會檢視是否符合接種資格(戶籍、年齡)。

三、接種間隔與相關事項:

  1. 若有發燒或急性疾病,宜延後接種。
  2. 為預防並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,注射後應於疫苗注射單位觀察至少30分鐘,無任何不適症狀後才離開。
  3. 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、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、氣喘、眩昏、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,應儘速就醫,並以電話通報當地衛生局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。
  4. 完成疫苗接種後,雖可降低肺炎鏈球菌感染的機率,但仍有可能罹患肺炎鏈球菌感染症,民眾還是要注意保健與各種防疫措施,以維護身體健康。
  5. 無論接種PCV13或PPV23後48小時內約有極罕見的機率可能有發燒反應,應告知醫師曾接種此項疫苗,以為診斷之參考。接種48小時後仍然持續發燒時,一般醫師會考慮可能另有感染或其他發燒原因。

四、收費方式:前往醫療院所接種公費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時,無需支付疫苗費用,但接種時醫療院所會收取掛號費。如果有同時處理您的其他疾病,則會依原醫療服務收取相關費用。

五、預約方式與相關事項:

  1. 13價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可於本系統預約,亦可電話洽詢衛生所或至合約醫療院所官網預約施打。
  2. 臺中市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疫苗,請逕洽本市各區衛生所

六、溫馨提醒:
      平台的預約、取消及查詢規則如下:
      1. 預約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預約。
      2. 取消:接種日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,可取消。
      3. 查詢:接種日前皆可查詢。

請選擇疫苗劑別
{{vaccine.vaccineName}}
請選擇施打院所 , 也可直接搜尋院所名稱
搜尋結果: 共計 {{stationCount}} 處院所,請先選擇 下方「行政區」,再選擇院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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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臺中市民一碼通專線請撥1999 外縣市請撥:(04)2220-35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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